据《南京日报》报道,日前,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、国土资源局、规划局、住房保障和房产局、邮政管理局联合下发《南京市快件服务用房及智能快件箱管理办法》,要求新建及改扩建的城镇居民住宅区应配套智能快件箱,且数量应不低于小区户数的20%。
《办法》指出,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城镇居民住宅区,建设单位应当配套设置快件服务用房或智能快件箱等自助服务设备。快件服务用房由建设单位建成后无偿移交全体业主,专门服务于业主进行接收快件。智能快件箱设立在公共场所,可供寄递企业投递和用户提取快件。
此外,智能快件箱的设置数量应当不低于住宅小区户数的20%。新建城镇居民住宅区,应设置不低于25平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