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购包1(定制金属储物箱):
废标理由: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要求,故本项目按废标处理。
采购包1(定制金属储物箱):
主要标的信息:无(废标)。
采购人代表: | 俞英凯 |
评审专家: | 金天钦 、 林章卫 、 章月萍 、 叶星华 |
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:
/
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:
合同包1定制金属储物箱:0万元
收取对象:无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(公布日期:2023年12月22日)
各投标人资格审查均合格。
其中“福州中警尚商贸有限公司”、“福建闽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”、“福州可煦贸易有限公司”、“南平市建阳区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”提供的样品颜色不符合公开招标文件《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》四、其他事项,3、样品规定:“3.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:③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中盖板颜色是否为“红木色”及箱体颜色是否为“浅灰色”。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不符合“3.1样品要求”及“3.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”要求的,按无效投标处理。”;
“福建闽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”、“南平市建阳区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”提供的样品规格不符合公开招标文件《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》四、其他事项,3、样品规定:“3.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:①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是否符合样品规格。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不符合“3.1样品要求”及“3.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”要求的,按无效投标处理。”;
“福州可煦贸易有限公司”、“南平市建阳区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”、“南平市新皇朝家具有限公司”、“福建省建瓯市启兴商贸有限公司”、“南平市建阳区瑞祥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”提供的样品分隔要求不符合公开招标文件《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》四、其他事项,3、样品规定:“3.2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:②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分隔要求是否符合制作图例。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不符合“3.1样品要求”及“3.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”要求的,按无效投标处理。”;
“南平市新皇朝家具有限公司”、“福建省建瓯市启兴商贸有限公司”、“南平市建阳区瑞祥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”未提供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。根据公开招标文件《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》四、其他事项,3、样品规定:“3.3 是否随样品递交检测报告:是。说明:投标人须提供基材为镀锌板,板厚≥1.0mm,符合GB/T 3325-2017标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,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。”;
故“福州中警尚商贸有限公司”、“福建闽昊金属制品有限公司”、“福州可煦贸易有限公司”、“南平市建阳区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”、“南平市新皇朝家具有限公司”、“福建省建瓯市启兴商贸有限公司”、“南平市建阳区瑞祥龙物资贸易有限公司”符合性审查不合格,按无效投标处理。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要求,故本项目按废标处理。